上海海洋大学-海洋之家

标题: 中国海洋大学VS兰州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 [打印本页]

作者: cderfv    时间: 2018-4-3 08:18
标题: 中国海洋大学VS兰州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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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大学是一所具有九十多年历史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是国家“世界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学校依山傍海,坐落在景色秀丽、气候宜人的海滨城市青岛。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18年继续面向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开展本科生自主招生工作。

  一、招生人数及招生专业
  计划招生人数为190人(学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我校自主招生分为A、B、C三个专业类别,考生只能选择一类报考,各类别所包含的专业见附表。

  二、报名条件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2018年高考报名要求且在高中阶段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参加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或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比赛获得省赛区复赛二等奖(含)以上奖励;

  2. 参加“全国大中学生海洋知识竞赛”获三等奖(含)以上奖励或参加“全国大中学生海洋文化创意设计大赛”获铜奖(含)以上奖励;

  3. 参加“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二等奖(含)以上奖励;

  4.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奖励;

  5. 参加英语类竞赛获国家级一等奖(含)以上奖励,或参加外语学习、外国语言文学研究、参加跨文化交流等活动并取得突出成果(仅符合本项报名条件的考生,只允许报考C类专业);

  6. 具有突出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并获得过相关重要成果(须提供证明材料);或参加海洋知识学习和涉海实践活动并取得一定成绩(须提供证明材料)。

  三、报名流程
  1.考生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于3月21日后登陆试点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报名。请考生按要求注册,填写个人信息,添加我校志愿,并按照系统要求填写并上传报名材料。

  2.考生所在中学应为考生在高中阶段德智体美各方面发展情况提供真实性证明,包括高中阶段课程学习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获奖证明、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情况以及其他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并按教育部要求严格做好校内公示工作。

  3.考生所在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等第三方可实名提供推荐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推荐材料须包括推荐人简历及其了解考生过程的说明。

  4.报名截止时间。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31日17:00,接收纸质报名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4月4日(以收到邮戳为准)。

  5.上传系统并邮寄以下报名材料
  (1)《中国海洋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申请表》。考生完成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下载打印申请表,每一页均须由所在中学相关负责人审核属实并签字,加盖中学公章;考生将填写完整、本人签字、中学签字盖章、版本号与网上一致的申请表扫描后上传至报名系统并邮寄。

  (2)获奖证明(考生本人对材料真实性负责)。考生须将获奖证明原件扫描上传至系统,邮寄时提交复印件。证明材料复印件需本人签字并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3)个人申请。个人申请由考生本人手写,字数不超过2000字。

  (4)第三方推荐材料。(非必需,如有,邮寄时请单独密封并由推荐人在封口处签字)。

  请考生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A4纸左上角装订,将申请表作为封面,不需另作封面),用EMS特快专递或顺丰快递邮寄至我办。邮寄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松岭路238号中国海洋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266100,收件人:高辉(收件人请务必填写),电话0532-66782426,请在信封正面醒目位置注明“自主招生”字样。所寄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自留备份。报名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四、报名审查及测试办法
  1.确定测试资格
  对于考生提供的各项材料,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严格审查,并在测试环节进行针对性的深度考核。
  学校将根据考生特长和培养潜质确定参加面试考生名单,并于2018年4月30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及阳光高考网站公布。

  2.测试方式与内容
  测试方式为面试,侧重于考察考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以及外语应用能力。同时,学校还将开展对学生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责任担当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考核。

  3.测试时间和地点
  学校拟定于2018年6月16-17日进行自主招生测试,测试地点在中国海洋大学崂山校区。有关测试安排的具体事项于2018年4月30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不再另行单独通知考生及所在中学。

  4.公布测试结果
  学校遵循“严格标准、保证质量”的原则,根据考生测试成绩,研究确定各类合格分数线及上线入围考生名单,入围考生人数不超过自主招生计划数两倍,入围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报阳光高考网站公开并报生源地省级招办备案。

  五、录取政策及录取办法
  1.志愿批次
  入围考生须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在生源地高招录取志愿填报时,按特殊类型批次填报中国海洋大学,并须在高考成绩公布后一周内登录中国海洋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根据相关说明提交高考成绩及志愿填报信息。

  2.录取条件
  我校对达到下列条件的入围考生将予以录取:
  (1)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奖励的考生(以阳光高考网站公示获奖名单为准),投档成绩达到生源地本科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或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他条件符合相关专业要求。

  (2)上海和浙江的考生投档成绩超过所在省市划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30分以上,且选考科目与报考专业要求相匹配,其他条件符合相关专业要求。

  (3)除上海、浙江外,其他省市考生投档成绩超过生源地本科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或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在我校模拟投档分数线下30分(高考满分非750分制的省份按高考满分*30/750,四舍五入折算后确定)以内,其他条件符合相关专业要求。
  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成绩等级要求为AB,必测科目成绩等级要求为“4B1合格”。
  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第一批次本科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3.录取专业安排
  入围考生需参照我校在生源地当年的招生计划,选择测试合格类别中包含的专业,填报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否则取消其自主招生入围资格,直接做退档处理),我校将根据考生高考成绩、选考科目、填报的专业志愿及学科特长等安排录取专业。

  六、决策与监督机制
  1.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监察、教务、招生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办法、录取程序、录取结果等招生过程中的所有重要事宜均由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2. 学校采取多种措施,切实加强自主招生规范管理,加强信息公开,加强监督制约。自主招生考核过程将全程录像,专家名单、考场安排和面试顺序等均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学校公示无异议后将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相关公示平台网址如下:

  中国海洋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web.ouc.edu.cn/bkzs
  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zsgs/mdgs.jsp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本科生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受理举报或投诉,举报投诉电话(不受理招生咨询):0532-66782733, E-mail:jiancha@ouc.edu.cn

  4.对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学校将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七、其它
  1.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在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自主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学校从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也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等。如有冒名进行以上活动者,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2.本简章由中国海洋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有政策调整,以教育部最新政策为准。我办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32—66782426 66781723 66782478(传真);
  网址:http://web.ouc.edu.cn/bkzs;
  E-mail:ouczsb@ouc.edu.cn

  附表:中国海洋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专业分类表
A类
海洋科学、大气科学、海洋技术、物理学、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地质学、勘查技术与工程、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自动化、土木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轮机工程、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物流管理、经济学、法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旅游管理等27个专业。
B类
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态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类、药学、水产养殖学、海洋资源与环境、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等8个专业。
C类
英语、法语、德语、日语、朝鲜语等5个专业。
  注:
  1.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类报考;
  2. A类专业中除法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市场营销、旅游管理5个专业文理兼收外,其余专业均只招收理工类;B类专业均只招收理工类;C类专业均文理兼收。
  3.浙江、上海考生需选择与自己选考科目要求相匹配的专业。


兰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是我国首批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首批建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首批设置文、理科国家基础科学研究与教学人才培养基地,首批入选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以及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推进素质教育,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科学选拔符合新时代要求的优秀人才,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5号)要求,结合兰州大学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和办学特色,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18年自主招生计划为245名,不做分省计划。
二、招生专业及报考条件
自主选拔招收符合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2018年相关招生政策,能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我校2018年自主招生涵盖的专业类有:人文学科类、社会科学类、外国语言类、数学类、信息科学类、物理科学类、核工程类、生物科学类、化学类、大气科学类、地球科学类、土木工程类、医药类、草业科学类。上海和浙江考生填报的专业须与本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相匹配(见附件1)。具备下列任意条件之一的考生,可根据自身兴趣及学科特长选报以上14个学科大类之一。

(一)高中阶段获得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者,或者同时获得2项不同学科省级三等奖奖励者;

(二)高中阶段积极参加科技创新活动,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者;

(三)高中阶段参加相关专业学习或者科学研究实践活动取得一定成绩、表现突出者(须有成果发表证明);

(四)在语言、文学方面确有兴趣和专长,且具有发展潜质者(须提供相应专长证明和作品复印件);

(五)高中阶段同一门单科成绩至少三次在期末考试中全年级排名前5%者(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排名证明)。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我校2018年采取学生自荐的方式接受考生申请。

(二)网上报名
申请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均须在2018年3月21日14:00至2018年4月10日17:00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照系统报名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三)申请材料准备
1.《试点高校2018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完整填写,并下载打印,加盖学校公章,由考生亲笔签名;《申请表》中个人陈述部分主要由考生对自身特长、专业申请理由和未来发展作说明,字数在1000字以内。

2.有关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3.推荐材料(非必要材料,可不提供):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可实名提供推荐材料,由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填写推荐人基本信息,报名系统会向推荐单位负责人或推荐人发送电子邮件和短信,由推荐单位或者推荐人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完成推荐表填写并上传。
打印的报名材料须用A4纸张印制。

(四)申请材料扫描上传(推荐材料除外)
考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将报名申请材料扫描或拍照片(必须足够清晰可辨),并将电子版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考生的纸质申请材料无需邮寄我校,仅个人留存备查。逾期未提交、材料不全或者材料无法清晰辨认,都将影响考核资格评定。
四、选拔程序
(一)材料初审
我校将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考生申报材料电子版进行审核(材料不全、不清晰者不予审核),考生须确保所提供专利、论文等材料的真实性,材料审核环节我校将进行论文查重、真伪鉴定、质量评估。材料初审合格的考生将获得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核的资格,考核环节还将针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针对性深度考核。请申请考生于2018年4月底前在兰州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b.lzu.edu.cn)或者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上查看材料审核通过学生公示名单。

(二)考核时间、地点
1.初试:材料初审通过的考生于2018年6月10日参加我校组织的初试,具体时间、地点以报名系统内公布为准。

2.复试:我校将根据考生初试成绩确定初试合格名单。初试合格考生于2018年6月17日在兰州大学校园内进行复试,具体测试安排以报名系统内公布的为准。

(三)考核形式
1.初试:采用笔试形式,考试科目为:学科素养和学习潜能,学生依据填报的专业类参加考试,初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2.复试:采用面试形式,主要考查学生的学科专业能力、创新潜质以及社会责任、个性特长等。

3.考试过程全程录像,面试顺序通过抽签随机确定。

(四)资格确定
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我校将依据初试成绩×30%+复试成绩×70%形成的综合成绩排名(初试、复试成绩均按满分100分换算),参考学生特长和中学表现,择优确定自主招生合格名单。在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上,向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的申请考生适当倾斜。

自主招生合格资格名单将在2018年6月22日之前在兰州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b.lzu.edu.cn)、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进行公示。

五、志愿填报
被我校确定为自主招生合格的考生,须在户籍所在地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考,按照各省级招生部门的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所填专业志愿须为自主招生获得合格资格的相应专业大类中的专业。

六、录取政策
(一)被我校确定为自主招生合格的考生,其高考成绩要求可降低至生源省(市、区)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对于上海、浙江等高考改革试点省份以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对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

(二)被我校确定为自主招生合格的考生,录取确定专业时,满足考生获得资格的专业大类中的专业之一;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其所在省份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我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以上的,满足填报志愿中前两个专业之一;无法满足考生填报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将在考生获得资格的学科大类专业中调剂录取,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做退档处理。上海、浙江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其所在省、市自主招生相应最低控制线以上的,满足其获得资格且选考科目匹配的专业志愿。(确定专业时以考生在自主招生报名系统中填报的专业为准)。

(三)经考核认定,在相关学科具有明显特长、兴趣及培养潜质的优秀学生,进校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入“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萃英学院简介见附件2)。

(四)通过自主招生方式录取的考生,新生入学时不得以特长为由申请转专业,但可以参加入学时面向新生进行的基地班选拔,并可在入校一年后根据《兰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申请转专业。

七、监督办法
(一)自主招生工作将在兰州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管理,严格程序,初审合格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由兰州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后公示。
我校招生工作接受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接受考生和家长的监督、投诉(监督电话:0931-8912159)。

(二)材料初审合格名单、合格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分别在本校(http://zsb.lzu.edu.cn)、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合格考生名单将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

(三)有关中学要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对考生申请材料真实性严格把关,申请者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四)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与招生相关的培训活动,未委托任何个人或者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选拔工作。

八、联系方式
电话:0931-8912116、8912748传真:8912229
地址: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邮编:730000
兰州大学主页网址:http://www.lzu.edu.cn
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zsb.lzu.edu.cn
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E-mail:zsb@lzu.edu.cn

九、本简章由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教育部或生源省份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附件1:兰州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学科大类专业划分
附件2:兰州大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萃英学院简介

附件1:兰州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学科大类专业划分
学科大类
包含专业(类)名称
授予学位
浙江、上海选考科目
招收考生科类
所属学院
人文学科类
汉语言文学
文学
不限
文科
文学院
汉语言文学(戏剧影视文学)
文学
不限
文科
新闻传播学类(含新闻学、广播电视学)
文学
不限
文科
新闻与传播学院
广告学
文学
不限
文科
哲学
哲学
不限
文科
哲学与社会学院
历史学类(含历史学基地班、历史学、世界史、文物与博物馆学)
历史学
历史、地理
文科
历史文化学院
民族学
法学
历史、地理
文科
外国语言类
英语
文学
不限
文理兼招
外国语学院
俄语
文学
不限
文理兼招
日语
文学
不限
文理兼招
德语
文学
不限
文理兼招
社会科学类
社会学
法学
不限
文科
哲学与社会学院
法学
法学
历史、地理、思想政治
文科
法学院
知识产权
法学
历史、地理、思想政治
文科
思想政治教育
法学
思想政治、历史
文科
马克思主义学院
政治学类(含政治与行政学、国际政治)
法学
历史、物理、生物
文科
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类(含管理学基地班、会计学、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管理学
历史、物理、生物
文理兼招
经济学类(含经济学基地班、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统计学)
经济学
不限
文理兼招
经济学院
数学类
数学类(含数学基地班、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
理学
物理、化学、生物
理科
数学与统计学院
信息科学类
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基地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电子商务)
工学
物理、地理、生物
理科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类(含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基地班、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
工学
物理、地理、生物
理科
物理科学类
物理学类(含物理学基地班、物理学、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理学
或工学
物理、化学、生物
理科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材料学类(含材料物理、材料化学)
理学
或工学
物理、化学
理科
核工程类
核基地班(原子核物理与核技术方向)
理学
物理、化学、生物
理科
核科学与技术学院
核基地班(放射化学方向)
理学
物理、化学、生物
理科
核工程类(含和工程与核技术、辐射防护与核安全、核化工与核燃料工程)
工学
物理、化学、生物
理科
化学类
化学类(含化学基地班、化学、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功能材料)
理学、工学
物理、化学
理科
化学化工学院
生物科学类
生物科学类(含生物学基地班、生命科学与技术基地班、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态学)
理学
物理、化学、生物
理科
生命科学学院
大气科学类
大气科学类(含大气科学基地班、大气科学、应用气象学)
理学
不限
理科
大气科学学院
地球科学类
地理科学类(含地理学基地班、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科学)
理学
物理、化学
理科
资源环境学院
水利类(含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工学
物理、化学
理科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含环境科学、环境工程)
工学
物理、化学
理科
地质学类(含地质学、地质学资源勘查工程方向、地球化学)
理学
不限
理科
地质科学与矿产资源学院
土木工程类
理论与应用力学基地班
理学
物理、化学
理科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土木工程
工学
物理、化学
理科
地质工程
工学
物理、化学
理科
医药类
临床医学类(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
医学
物理、化学、生物
理科
医学院
(考生身体条件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要求。)

医学检验技术
理学
物理、化学、生物
理科
护理学
理学
物理、化学、生物
理科
预防医学
医学
物理、化学、生物
理科
口腔医学
医学
物理、化学、生物
理科
药学
理学
物理、化学、生物
理科
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方向)
管理学
生物、思想政治、历史
文理兼招
草业科学类
草业科学基地班
农学
不限
理科
草地农业科技学院
草业科学
农学
不限
理科
农林经济管理
管理学
不限
理科
注:2018年招生专业以正式公布为准,我校部分专业按照大类招生,学生进校后按照大类培养,在一或二年级再进行专业选拔、分流。
声明:文章信息来源于中国海洋大学、兰州大学招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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